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大力培养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人员队伍,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2006年上半年,部署公需科目培训,开展信息化能力和知识产权两门课程培训,全面启动五个行业领域的培训工作”和“2006年下半年—2010年上半年,每年开展一定规模的公需科目培训,大规模开展五个重点领域的培训活动”要求,经研究,从6月份起,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知识培训,作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2006年度继续教育必修公共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知识培训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