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指示精神,按照中组部、人事部等8部委《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06〕14号)和《胶南市关于实施“村村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南人字〔2001〕15号),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现就选拔优秀毕业生到我市新农村建设一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全文下载 最后修改2006-8-4 17:3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