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事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2007]188号)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时间
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08年5月17日、18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初级资格:
5月17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
5月17日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6:30 经济法
5月18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三、报名条件
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六)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财政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在考试年度内取得相应级别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作为办理资格证书的依据之一(详见青岛市人事局《关于2007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2006〕235号))。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安排
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即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录入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后,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确认。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11月16日至25日。
报名确认时间:11月21日至27日(周六、周日除外)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胶南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珠海路新华书店三楼)办理确认手续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08年5 月1日至16日,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网址:http://rsks.qdpb.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步骤
1、网上登录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登陆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网址:http://rsks.qdp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报名流程(附件1)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不上传照片者不予报名),下载打印《2008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交报名确认点),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后(在“单位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在照片下方的“单位盖章处”加盖公章),上交主管部门或市属报名确认点。
2、现场确认
(1)主管部门报名确认点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持打印出的《2008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身份证、学历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中级资格的还需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到胶南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珠海路新华书店三楼,电话:86172235)办理资格确认手续。
(2)无主管单位及应届毕业生报名确认点
符合报考条件的无主管部门、应届毕业生及外地在青人员,可在网上报名后,选择以下市属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青岛市山东路人才市场(初级报名确认点)、青岛市南区人事局(中级报名确认点)。
报考初级资格的人员于11月21日至27日(周六、周日除外)到青岛市山东路人才市场(地址:山东路171号,联系电话:85610383、85650986,联系人:韩老师、姜老师)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11月21日至27日(周六、周日除外)到青岛市南区人事局(地址:泉州路21号,联系电话:86073920、86073921转804,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办理报名手续。
200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在网上报名后,须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青岛市山东路人才市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间、地点同上)。
五、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4]19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考务费每人每科46元。
六、其它事项
(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并具备其他规定条件,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并具备其他规定条件,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2007年度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中级考生,在2008年度报名时必须填写2007年度考试的身份证号。
因身份证号填写错误,导致2007年度考试合格成绩与2008年度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并的,后果自负。
应届毕业生从业资格证书号码统一填写为:111111111111111(15位)。
(三)根据青岛市人事局《关于征订2008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用书的通知》要求,征订考试用书的考生务必于11月19日前填好《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附件4),到胶南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办理考试用书征订手续(详见胶南市人事人才网)。网上征订无效。
(四)为提高考生应试能力,胶南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将举办考前培训班。考生经培训考核合格,可按继续教育规定登记继续教育学分。报名参加培训的考生于11月21日-27日携带《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报名表》到胶南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培训报名手续。
(五)考生可于考试结束3个月后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rsks.sdr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调配合,部署好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将报名工作安排迅速通知到本单位所有报考人员;要加强指导,组织好本单位报考人员及时上网报名,按照报名条件,认真落实各项规定,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1、2008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2、2008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3、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4、《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5、《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报名表》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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