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职称破格申报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事局安排,现将我市职称办理破格申报等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破格申报的要求
各单位破格申报材料经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到市人事局审核。
(一)报送时间
7月18日前。
(二)有关要求
1、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山东省人事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指导条件;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行青岛市关于中级破格的有关文件规定。
2、申报破格晋升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须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提供符合条件的职称计算机、外语有效合格证书和办理破格申报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今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的,待成绩公布后,可按以上政策程序报送破格申报材料。
二、办理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的时间
我市今年申报晋升的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山东省人事厅《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 号)文件规定的免试条件的,可于7 月18日前经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事局科技干部科。
三、办理申请放宽职称外语成绩的要求
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今年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未达到省线的,凡符合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 号)文件中关于放宽外语成绩要求有关条件的,可于今年全国职称外语成绩公布以后,按规定程序经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人事局审核办理放宽外语成绩手续。
请各有关单位按本通知要求抓紧时间组织办理,已准备好的单位可以提前联系报送相关材料。
报送地点:市人事局科技干部科(机关办公中心0102房间)
联系电话:85161632。
二 〇〇 七年七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