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人事局文件
南人字〔2007〕56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事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青人办发〔2007〕132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今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一、申报范围
申报对象须是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2007年继续开展乡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办法。各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要按照山东省人事厅的要求成立不少于7人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根据专家推荐意见,综合考虑申报人员各方面情况后确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推荐上报。专业技术人员当年不得同时申报晋升两个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继续落实信息化申报的要求,使用新版“青岛市职称申报系统”报送申报数据,该系统可从青岛人事政务网“职称专家”栏“相关下载”中下载安装。
(三)申报时仍使用2004年省人事厅印制的统一规范表格(有关样式、说明见山东人事信息网“职称评审”栏)。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受理仍按《关于报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鲁人职字[2004]6号)文件规定办理。
(四)专业技术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同时要求各呈报单位审核申报材料的职称工作负责人员要在申报人员承诺语后签字确认。各系列的评委会办事机构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得受理。未经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把关的材料,不得呈报。
三、标准条件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标准条件组织申报推荐和评审。各级评审委员会要认真贯彻公正、公平和综合评价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使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人才优先得到培养和重用。
(二)严格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标准条件,对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由省人事厅会同高评委办事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测试或答辩后,单独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按照青岛市《关于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关规定的汇总说明》(详见“青岛人事政务网”职称专家栏)和相关系列的要求执行。破格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按照胶南市《破格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要求执行。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有关政策严格执行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文件要求,办理外语免试、外语考试放宽成绩和免于计算机考试的人员,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继续完善卫生人机对话、工程面试答辩和教育说课评估为主要特点的社会化评价体系。晋升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应参加青岛市统一组织的卫生人机对话考试;晋升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应参加青岛市统一组织的工程专业面试答辩;晋升教育系列中、高级职称,应参加青岛市教育局组织的说课评估;晋升初级职称评审的,需参加我市组织的“考评结合”或“以考代评”笔试,否则不能参加下一步的专家评议评审。
(五)为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允许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相近系列(专业)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从事相近专业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的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原资格已有要求并参加考试的,提供已取得的证书)。
附件:1、青岛市人事局授权组建的各中级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办事机构目录
2、青岛市2007年度各系列职称受理、审核申报材料及评审时间安排表
3、胶南市各系列报送破格及评审材料的具体安排
4、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条件
5、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条件
6、破格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7、申报乡企职称破格条件
8、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
9、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10、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11、青岛市全日制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确认呈报表
12、关于报送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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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七年八月二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 评审 意见 通知
胶南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7年8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