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2006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胶南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从高等院校选调2006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人才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核和考试相结合的“双考”方式,全面考评毕业生的政治表现、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组织协调能力及专长,不断提高选拔工作的质量和透明度,努力把优秀大学毕业生聚集到加快胶南发展的各项事业中来,为加快建设青岛西海岸都市新区、经济新区、科教新区、和谐新区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二、“双考”的方式及内容
对符合选调条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实行“双考”的选拔方式,即考核与考试相结合。(博士生、硕士生直接进行面试录用,待本科毕业生考录结束后单独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一)量化积分(满分50分)。由市人才办根据毕业生的基本情况进行量化积分,于4月26日—30日将积分成绩在胶南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积分成绩有异议的,须于4月30日下午4:00前,凭有关证书材料原件到市人才办核对确认。逾期视为认同,不再受理。量化积分的标准为:不分院校类别,各种有效奖项累计30分,全国“211工程”重点高校计20分。具体为: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计5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每项计5分,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3、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计2分,院(系)优秀学生干部计1分,两项最高得分之和不超过3分;
4、国家一等奖学金计3分,国家二等奖学金计2分,国家三等奖学金计1分,三项最高得分之和不超过4分;
5、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每项计2分,院(系)“三好学生”计1分,两项最高得分之和不超过3分;
6、双学位计4分;
7、计算机三级以上或通过相应水平的计算机考试的计2分;
8、英语通过专业八级或非英语专业通过英语六级考试的计2分;
9、其他奖励每项计0.2分,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
(二)笔试(满分50分)。考生须于5月1日下午5:00前到胶南市人才交流中心(新华书店三楼)领取准考证(考务费100元/人)。笔试由市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重点测试毕业生的基本素质和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时间为5月2日,笔试结束后,于5月4日—6日将量化积分和笔试综合成绩在胶南市人才交流中心公示三天。
(三)面试(满分50分)。根据量化积分和笔试综合成绩的排名,按照1:10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时间为5月7日—8日,主要测试毕业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结束后,按照量化积分占4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分,同时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按男女4: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选,在胶南市人才交流中心和胶南政务网(http://www.jiaonan.gov.cn)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影响使用问题的,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三、有关事宜
1、对毕业生提供的材料凭证书原件予以确认,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门的证明材料,由市人才办对确认属实的材料,按一定权重进行量化积分,并依据接收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2、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的负责同志全程参与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532-85161930、85161865),对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件、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向其毕业院校进行通报,三年内不得报考胶南市的机关事业单位。
3、对有志于投身家乡建设但未被录取的胶南籍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列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储备库,优先向有关单位推荐就业。
4、本次面试每日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评委分组,考生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其参考的评委组和面试顺序,以防止舞弊,确保公正性。
5、本办法由市人才办负责解释。
中共胶南市委组织部
胶 南 市 人 事 局
200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