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07年省评高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主管部门:
根据青岛市人事局的要求,定于本月底办理完毕全部省评高级资格证书。请各有关单位于 4 月 14 日前务必将相关人员照片(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交到胶南市人事局科技干部科(胶南市行政办公中心0102室),过期责任自负。
胶南市人事局
2008.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