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07年度工程、教育、卫生副高级
资格证书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主管部门:
根据青岛市人事局的安排,于近期办理2007年度工程、教育、卫生副高级资格证书。请各有关单位于 7月 4日前将相关人员照片(一张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交到胶南市人事局科技干部科(胶南市行政办公中心0102室),过期责任自负。
胶南市人事局
20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