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人事局文件
南人字〔2008〕61号
关于转发青岛市人事局、青岛市外国专家局《关于加强我市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人事局、青岛市外国专家局《关于加强我市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我市外国专业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外国专家 证件 管理 通知
胶南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8年9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