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人事局文件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
公共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心理调适能力, 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部署,经研究决定,2009年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公共必修科目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9年10月中旬-12月中旬。
二、培训对象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有关知识。
四、培训形式
采取个人自学、单位自行邀请相关专家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形式开展培训。
五、考核方式及学分登记
考核方式采取考试与完成作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为考试成绩与作业成绩(各占50分)之和,考核成绩合格线为60分。具体考试日期及其他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登记继续教育12学分。
六、报名时间、地点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报名汇总表》(见附件),携带培训学员教材费每本25元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写好单位、姓名)1张,于10月12日-16日到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裙楼二楼6号窗口,联系电话:85166766)报名。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报名汇总表
胶南市人事局
二○○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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