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
实行代扣代缴的通知
各有关参保人员:
按照胶南市劳动保险事业处通知要求,自2009年度开始,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必须采取银行扣款方式,不再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收现金缴纳。未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社会保险代扣代缴协议的人员,请务必于2009年3月30日前到胶南市文化路邮政储蓄所办理开户业务,并在开户后持本人存折、身份证、劳保手册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社会保险代扣代缴协议。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胶南市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裙楼2楼。咨询电话:85166761。
胶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九年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