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项目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继续教育基地: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继续教育管理质量,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青岛市继续教育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备案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员需求,以及各行业实际,研究制定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于3月15日前,填写《2010年度胶南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次计划备案表》(一式三份),报送市人事局备案。
二、按照省人社厅《关于编制实施2010年知识更新工程和继续教育高研班重点计划项目的通知》(鲁人社函〔2009〕437号)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面向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结合知识更新工程确定的六大领域和行业特色优势,研究提出年度高级研修班项目计划,填写《2010年胶南市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项目推荐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本),报送市人事局备案。对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项目,将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到国家和省立项,争取支持。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备案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市人事局将对备案项目进行审核,编制继续教育项目指南,利用青岛胶南人事人才网等媒介发布;凡未备案的继续教育项目,一律不予认可学分。
材料报送地址:胶南市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裙楼2楼7号窗口,联系电话:85166766。
附件:1.2010年度胶南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次计划备案表
⒉2010年胶南市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项目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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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市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