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人事局文件
青岛广播电视大学胶南分校
胶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关于联合举办“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认证”
考前培训的通知
一、 申报条件
各有关单位: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具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聘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为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帮助考生顺利通过“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认证”考试,青岛广播电视大学胶南分校、胶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合举办“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认证”考前培训班。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培训方式
采用网上培训和面授辅导相结合的培训方式进行培训。
三、培训内容、时间、地点
培训内容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组织编写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教材》为主,分为基础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培训时间:2010年5月-11月,培训采取随到随学和周末集中上课方式进行。培训地点:青岛广播电视大学胶南分校培训处。
四、有关待遇
培训结束后,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参训合格人员发放《单科培训合格结业证书》,按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登记继续教育20学分;学员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合格后,可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验印的《人力资源管理员(师)资格证书》;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所有参训人员录入人才储备库,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凡是培训出勤率达到70%者,如果考试不合格,可以免培训费再学一次。
五、培训费用
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费900元,教材及资料费100元(多退少补);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费1500元,考务及鉴定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培训报名
报名参加培训人员携带一寸、二寸彩色照片各4张,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相关工作证明材料,于2010年4月底前到青岛广播电视大学胶南分校培训处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培训报名手续。
青岛广播电视大学胶南分校培训处地址:珠海路87号教研室二楼,联系电话:86163520。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裙楼二楼,联系电话:85166766。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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