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职称评审前验印毕业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0年我市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展开,按照青岛市有关规定,继续对评审职称人员的学历证书进行验印。请于9月17日前将毕业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胶南市人才交流中心,汇总后统一到青岛进行验印(高、中、初级同时验),过期不再办理。
地址:胶南市北京路10号 阳光大厦阳光大厅2楼
联系人:尹清
联系电话:85166762
胶南市人事局 科技干部科
201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