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文件
青黄政发〔2013〕26号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青岛市黄岛区激励创新创业加快科技企业
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激励创新创业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7日
青岛市黄岛区激励创新创业加快
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推进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简称孵化器)建设,实现到2016年100万平方米孵化器建设目标,鼓励创新创业,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激励创新创业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政策》(青政字〔2012〕76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孵化器建设与发展制定以下政策:
一、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区政府设立孵化器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从科技专项资金中列支。区财政自2013年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区政府投资建设孵化器的运营、全区孵化器建设的补助和相关奖励政策兑现。
二、鼓励和支持多元化主体投资建设孵化器。根据《青岛市孵化器发展规划纲要(2012-2016)》布局,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孵化器用地指标,可按照科教用地或工业用地性质以出让方式用于孵化器建设,孵籬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