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学分审验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青岛市卫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青岛市卫生系统专业职务晋升中强化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青人社办字[2013]125号)精神和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卫生系列初中级职称申报晋升工作,现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单位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材料初审工作,对2014年完成20学分的人员材料整理汇总,并填写统计表(见附件1)。各单位具体报送时间安排见附件2。
初审时,应严格按照《关于实施<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青人发[2002]19号)文件执行。
二、注意事项
1、审验人员范围
凡是未取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均需审验学分。已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参加此次初中级审验学分工作。
2、学分要求
自2013年开始,每年至少20学分。因2013年首次执行,2013年和2014年可以合并计算,共需40分,但2013年的学分不能挪至2014年使用。自2014年开始,每年需修满20学分,以后不可累计。
3、审验学分工作分工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各中心卫生院由本单位负责整理汇总本单位学分审验材料,按市要求,认真填写统计表,并按统计表顺序排好审验材料。具体报送时间另行安排。
其他医疗机构由单位整理汇总后报卫生局人事科统一汇总。
黄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地址:黄岛区双珠路163号光大商务中心4楼4144房间。
联系人:李炳淑 王倩倩
联系电话:86163824 86989291
附件:1.卫生系列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统计表(初、中级)
2.2014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时间安排表
黄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