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青岛统一安排,我区(直辖区域)将为在我区就业的研究生(2012年以后毕业)发放住房补贴,本次申报补贴的期限为2013年7月至12月,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时办理申报手续,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4年1月2日—17日。
二、申报提交材料
(一)首次申请研究生住房补贴提交以下材料:
1. 国内毕业生
(1)被就业单位录用的,需提交派遣到单位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两份;
(3)《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保险证明(可直接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助打印,网址为http://221.215.38.136/grcx/work/login.do);
(5)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6)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
(8)《研究生住房补贴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
(9)《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研究生住房补贴汇总表》、《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登记表》电子版。
2. 留学回国毕业生
(1)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被就业单位录用的,需提交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保险证明;
(4)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5)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
(7)《研究生住房补贴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
(8)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研究生住房补贴汇总表》、《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登记表》电子版。
(二)以前已申领过研究生住房补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国内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毕业生: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
的户籍证明;
(3)《研究生住房补贴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
(4)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保险证明;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6)《研究生住房补贴汇总表》、《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登记表》电子版。
三、受理部门:黄岛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黄岛区朝阳山路(阳光大厦裙楼2楼)
联系电话:85166760
联系人:赵雷
附件1: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
附件2:研究生住房补贴汇总表
附件3: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登记表
另附:关于在青岛市黄岛区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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