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鲁人社字[2014]254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第二批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人才发展项目和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急需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急需人才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人才发展省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鲁财社〔2011〕49号)有关规定,为加大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地区人才引进开发工作力度,提高专项经费使用效率,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第二批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人才发展项目和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急需人才项目(以下简称“蓝黄”两区引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重点及经费资助标准
重点支持引进新能源、新材料、新信息、新技术等重点发展领域的急需人才。对引进人才(须为2014年当年引进人才)主持进行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及支持县域经济支柱产业发展的项目,已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的,按重点项目标准给予资助。
二、项目的申报与组织实施
(一)各相关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按照《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规定区域的范围,组织所辖县(市、区)、所属单位做好2014年度第二批“蓝黄” 两区引进人才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
(二)项目申报单位填写《2014年度第二批“蓝黄”两区引进人才项目申请表》,按单位隶属关系申报。属省属单位的,报其省直主管部门(单位);属市及以下单位的,报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各相关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项目的审核汇总,填写《2014年度第二批“蓝黄”两区引进人才项目汇总表》,连同《关于申报2014年度第二批“蓝黄”两区引进人才项目的函》和加盖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公章的《2014年度第二批“蓝黄”两区引进人才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于2014年5月23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并根据“蓝黄”两区经济社会和科技文化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下达《2014年度第二批“蓝黄”两区引进人才项目》,同时拨付资助经费。
三、项目申报的要求
(一)各相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注意提升项目层次,注重引进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承担国家和省重点单位急需的项目,优先考虑重点发展领域和重点发展行业项目的申报。
(二)要确保申报项目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数量。相关各市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个;各相关省属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
四、加强组织领导
“蓝黄”两区相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第二批“蓝黄”两区引进人才项目的审核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要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将人才引进工作列入本地区、本部门人才规划,与经济社会和科技文化事业发展相结合,与用人单位人才实际需求相结合,与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刚性引进与柔性流动相结合,努力营造引才育才的良好氛围,形成聚才用才的良好机制,促进“蓝黄”两区经济社会和科技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
联系人:郭俊霞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与人员调配处
联系电话:0531-86921372
附件:1. 2014年度第二批“蓝黄”两区引进人才项目申请表
2. 2014年度第二批“蓝黄”两区引进人才项目汇总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