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人才市场卫生分市场
关于开展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诊所、药房、卫生室:
为推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不断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根据《关于在青岛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强化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青人社办字〔2013〕12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14年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青岛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年限内,通过考试、评审方式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晋升初级、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平均每年取得继续教育学分均须达到20学分,申报晋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平均每年取得继续教育学分均须达到25学分。按照《关于实施〈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青人发〔2002〕19号)规定的学时与学分折算标准。
二、学习培训内容、时间
培训内容详见附件1,培训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学习培训对象
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学习培训形式及考核方式
学习培训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区人才市场卫生分市场联合组织。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学习过程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做好学习笔记,学习笔记必须手写(电脑打印无效),各学员的学习笔记及考试卷一同上报,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发给单科证书,并登记继续教育学分8分。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4月18日至4月29日,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培训费(根据黄岛区物价局卫生继续教育培训审核备案,按照每学分9元收取费用)报区人才市场卫生分市场(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317室灵山路59号),个人报名可直接携带有关材料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85166397
附件:
《青岛市黄岛区2014年度卫生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201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2014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