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高级职称(不含全国考试)证书
丢失补办程序
1、在《青岛日报》登报声明作废;
2、个人申请;
3、单位证明(本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
4、填写《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
5、2寸照片一张。
补办时间:符合要求的,初级随时办理,中高级集中报青岛人社局。
收取材料地点:黄岛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水灵山路59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401房间)。
联系电话:85161632。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5日
附件:
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工作单位
|
|
资格取得时间
|
|
资格名称
|
|
原证书编号
|
|
补
发
事
由
|
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
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人事机构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负责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备
注
|
|
|
|
|
|
|
|
|
|
|
|
|
|
注:1、如工作单位有变动,请填写原单位名称,并在备注里注明
2、经办人意见和负责人意见栏由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核准公布部门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