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培训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4〕34号)要求,现将2014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及形式
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内容以各主管部门(单位)选定上报的学习科目为考试内容;考试形式为开卷,由各主管部门(单位)组织集中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4年7月21日至7月30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单位)自行确定。在原胶南报名的有关单位请于7月30日前携带U盘到朝阳山路(原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裙楼2楼6号窗口领取考试题电子版(教育系统考试及证书办理另行通知)。
三、学分登记
1、登记学分。采取“自学”形式的,经所属主管部门(单位)检查个人学习笔记符合要求(书写5000字)且考试合格者,可按规定登记继续教育学分。考试不合格者或学习笔记不符合要求者,不予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2、统一办理。考试结束,各主管部门(单位)将合格人员的汇总表(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单位、考试成绩、证书编号)及培训考勤、学习笔记(自学的)、考试试卷等材料汇总整理后,于8月15日前安排人员携带上述材料统一报朝阳山路(原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裙楼2楼6号窗口办理继续教育学分。
四、有关要求
各主管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组织好本次考试。凡学习笔记达不到规定要求(5000字以上)的,一律不予登记学分。
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
2014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