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青高就组办〔2015〕4号
关于推荐青岛市优秀大学生创业者、创业产品的通知
为在全市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创业氛围,努力创建青岛“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的发展目标,青岛市评选优秀大学生创业者、创业产品,并给予宣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优秀大学生创业者推荐范围
企业在青岛市注册,且创办企业者是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
(二)优秀大学生创业产品推荐范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在青岛市注册企业,并自主研发的产品。
二、各区市推荐名额
(1)“青岛市优秀大学生创业者”5名;
(2)“青岛市优秀大学生创业产品”5项;
三、推荐要求
(一)“青岛市优秀大学生创业者”的推荐条件:成功创办企业并正常经营2年以上(含2年),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诚实守信,在大学生创办企业中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数量多,社会认可度高。
(二)“青岛市优秀大学生创业产品”的推荐条件:正常经营1年以上(含1年)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自主研发的具有创新型、创意型产品,已申请专利的优先推荐。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市人社局将推荐表(一份)加盖公章于2015年6月9日(下周二)15:00前通过传真或扫描方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电子版发送至qdbys@126.com,传真号:0532-68611118。同时将推荐的优秀大学生创业者、优秀大学生创业导师的1寸彩色照片和一张工作照片电子版以及优秀大学生创业产品的照片电子版,发送至qdbys@126.com。
2.推荐的优秀大学生创业产品(实物)于2015年6月11日(下周四)送至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青岛市市北区泰山路35号)。
联 系 人:刘怀超 联系电话: 68611112 15092100345
附件:
1.青岛市优秀大学生创业者推荐表
2.青岛市优秀大学生创业产品推荐表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