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开展2016年度晋升卫生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学分审验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晋升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学分审验工作的通知》(青卫人函字〔2016〕16 号
)文件精神,现对我区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分审验事项通知如下:
一、晋升高级职称学分审验安排
黄岛区考试培训中心负责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学分的初审工作(具体审验时间另行通知)。2016年度申报晋升高级职称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分材料审验时限为2013年至2016年,2013年至2016年继续教育学分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不得申报2016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二、晋升初、中级职称学分审验安排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民营医疗机构负责本单位2016年起(含当年)拟申报晋升初、中级职称卫生(计生)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学分的初审工作, 2013年至2015年已通过审验人员只需提供2016年学分材料,未通过审验人员需提供2013年至2016年学分材料,对继续教育学分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得报名卫生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本次学分材料审验采取单位申报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提前收集、整理相关材料。晋升初、中级职称申报材料时间为: 11月8日至11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6年审验时间安排表(初、中级)》(附件1)组织材料申报工作。
各单位对本单位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分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并认真填报《2016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汇总表》(附件2),同时上报汇总表电子版。
四、其他注意事项
1、2016年起(含当年)拟申报晋升初、中级职称卫生(计生)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均须参加学分审验。
举例1:张某,2013年本科毕业,2014年10月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应于2018年10月满四年后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其继续教育学分自2016年起须每年参加审验并修满20学分,不再于参加考试年度集中审验。
2、2017年起只审验本年度继续教育学分,不再审验2013-2016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3、拟晋升初、中级职称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2013-2015年度未审验的,须2016年度一次性审验完毕。
4、外地调入时间为7月30日前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审验;调入时间为7月30日后的专业技术人员从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学分审验。学分审验及考试报名时须提供与调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调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当年度毕业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分审验问题:全日制学历当年度毕业人员从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学分审验。
五、联系方式及材料报送地点
地点:光大商务中心4139房间
联系电话:86163824
附件:1.2016年学分审验时间安排表(初、中级)
2.2016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汇总表
2016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