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6年度黄岛区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备案的通知
区直属各单位,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为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继续教育工作水平,根据上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和青岛市继续教育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度黄岛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备案及班次核准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计划备案
区直属各单位,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要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实际需求,研究制定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填写“2016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备案表”(附件1)电子版,于2016年1月20日前发送到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邮箱(jnrckspx@163.com)进行备案。
二、班次核准
各主管部门或基地在完成2016年度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备案基础上,拟举办培训班时,须在开班15个工作日前,填写“201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班核准表”(附件2)纸质一式两份,加盖承办单位、主办单位公章后报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黄岛区水灵山路59号便民服务大厅一号楼
5楼),联系电话85166766。
请将“培训班课程表”打印在核准表背面,必须填写班主任姓名及手机号;若有调整上课日期或时间的,务必在工作时间通过电话告知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
三、有关要求
①各主管部门及基地要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备案及班次核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备案表”中的“学习方式”统一填写“业余或脱产”,单位内训不向社会招生的在“是否向社会公布”栏填写“否”。
②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备案的过后一律不再受理。
③未申报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计划、未经核准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及未使用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班核准表的,不予登记认可继续教育学分(学时)。
附件:1.2016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备案表
2.2016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核准表
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
201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