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开展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学分
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民营医院、诊所、药房、卫生室:
根据《关于在青岛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强化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青人社办字〔2013〕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计生系统继续教育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开展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报名参加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时,自2013年开始每年继续教育学分均须达到20学分,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时,每年取得继续教育学分均须达到25学分;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需提供继续教育学分。
二、学习培训内容、时间
培训内容详见附件1《2016年度卫生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汇总表》,培训集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学习培训对象
全区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学习培训形式及考核方式
学习培训由区人才市场卫生分市场组织,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发给单科证书。
五、报名时间、地点
集中报名时间自2月29日至3月18日,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培训费(根据黄岛区物价局卫生继续教育培训审核备案,按照每学分9元收取费用。)报区人才市场卫生分市场(光大商务中心4140房间),个人报名可直接携带有关材料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86172130
附件1.《青岛市黄岛区2016年度卫生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附件2.《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2016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