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文件
青人社办字〔2016〕86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市级人力资源
服务业发展资金重点扶持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做好《关于促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36号)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推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资金重点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扶持项目
2016年,我市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奖补、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优秀品牌奖补、市级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机构奖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高端人才奖补、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级管理人才研修培训奖补及省厅评选支持项目奖补。
二、项目申报安排
(一)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奖补项目
1.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单位法人资格、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
(2)用于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孵化发展的办公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交通、停车、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完备;
(3)园区能够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推介、风险评估、创业指导、融资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并建有公共网络信息服务平台;
(4)有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估准入、跟踪服务、扶持发展政策措施、能为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
(5)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较强的成长性、总量不低于20家,每年新增3家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申报程序和组织实施
申报。申请认定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山东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审批表》;
(2)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和发展报告,主要包括园区基础设施情况、管理服务机构和人员情况、园区运行发展情况、入驻机构发展情况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
(3)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优惠政策及落实情况,包括入驻机构享受房租补贴、经营场地补贴等证明材料,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协助落实税费减免、相关创业补贴等证明材料;
(4)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机构名册、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信息以及相关证照副本复印件。
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园区建设发展情况进行考察。符合申报条件的,提出认定申请意见,并将园区申报材料统一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对于国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经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正式行文批复后,给予一次性补助。
3.资金补助标准
对批准建设省级产业园区的,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奖补;对已达到省级标准,经批准为国家级产业园的,再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补。
(二)“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优秀品牌”奖补项目
1.申报条件
“优秀品牌”基本条件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拥有独立的品牌名称、注册商标,在行业中具有良好信誉、较强影响力、较高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的人力资源服务品牌。
主要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在工商、民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等部门注册登记3年以上且正常经营,具有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年度审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事项;
(3)经营规模较大,管理规范,赢利能力较强,近两年营业额在全市或本地区同行业位居前列;
(4)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依法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发生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情况;
(5)具有鲜明的人力资源服务特色,机构文化成熟,社会责任较强;
(6)拥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商标注册证》、该商标须连续使用2年以上,经质监部门认定的服务名牌以及相关部门(单位)颁发的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7)在全市或本地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对促进就业及社会经济发展有显著带动和提升作用。
2.申报程序和组织实施
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优秀品牌推荐表》,按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报主管部门。
审核。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汇总,符合条件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论证,拟定“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优秀品牌”。
公示和确定。对拟确定的“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优秀品牌”,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确定,同时按规定给予奖补。
3.经费奖补标准
对获评“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优秀品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家给予10万元奖补。
(三)“市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奖补项目
1.申报条件
(1)依法成立、连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满三年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业务达到一定规模,服务设施完备,服务制度健全,服务水平领先,管理严格规范,服务业绩优良,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3)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管理制度健全,投诉处理及时,无有效不诚信投诉记录,享有较高的社会满意度;
(4)积极参加诚信服务主体创建活动,认真落实诚信服务制度,从业人员诚信服务承诺书签署率达到100%,具有典型示范性。
2.申报程序和组织实施
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市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推荐表》,按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报主管部门。
审核。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汇总,符合条件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论证,拟定“全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
公示和确定。对拟确定的“市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确定,同时按规定给予奖补。
3.经费奖补标准
对获评“市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家给予5万元奖补。
(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高端人才补贴项目
1.申报条件
2015年以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采取全职引进的方式为我市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符合《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业发展的办法》(青发〔2008〕19号)有关规定及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山东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的国内外人才。
2.申报程序和组织实施
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填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高端人才备案表》,并提供引进人才入选国家和省市人才工程的相应材料,按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报主管部门。
审核。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统一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确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确认后,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
3.经费奖补标准
对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包括海外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每引进1人给予每家5万元奖补;对引进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长江学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的前3位完成人,享誉国内外的经济学家、大师级文化艺术名家和知名人士,山东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等,每引进1人给予每家3万元奖补;对引进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泰山学者”或相应层次人员,一级演职人员或在国内外享有较好声誉的文化艺术名人,培养出在奥运会或世锦赛上夺得金牌的运动员的国家级教练员,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进步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等,每引进1人给予每家2万元奖补。
对引进市级重大项目、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且能突破科研关键技术或核心部件制造工艺的高技能人才和其他急需、特需人才,每引进1人给予每家1万元奖补。
(五)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级管理人才研修培训奖补项目
申请承办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级管理人才研修培训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承担培训项目的单位应为依法成立、连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满五年、获准开展培训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培训项目应制定明确的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应包括人力资源服务相关法规政策、人力资源服务规范和业务理论、人力资源服务实务操作等方面;
(3)培训项目应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和指导,或委托国内外知名高校,遴选确定授课教师;
(4)有详实的经费预算方案;
(5)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
2.申报程序和组织实施
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填写《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训项目申报书》,按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报主管部门。
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和具体培训方案进行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人力资源服务业年度培训规划,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论证,确定列入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训计划的项目。
组织实施。列入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训计划的项目,应在计划确定后1年内完成。项目实施完毕后,各项目单位应及时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对培训的组织情况、培训质量和效益进行评估。
3.经费补助标准
组织开展高级管理人才研修培训的,一般50人以上,补贴10万元。
四、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资金重点扶持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各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如实组织申报材料。对虚报、瞒报申报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对已经获取的资助资金按有关规定予以追回。
(二)各申报项目请于2016年7月15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管理与人员调配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公函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光盘电子版(申报表格报送word版本,其他材料报送PDF版本)。
(三)对获批的国家级或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将根据获批时间,列入年度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资金资助项目,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不再进行集中申报。
联系电话:85911272
传 真:85911483
电子邮箱:dpc85911272@163.com
附件:1.山东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认定审批表
2.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优秀品牌推荐表
3.市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推荐表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高端人才备案表
5.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训项目报告书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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