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6〕1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审核部门
黄岛区考试培训中心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学分审验和申报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分工作,联系电话:85166766。
根据青人社办字〔2013〕125号文件,黄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负责我区卫生(含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含计生)初级、中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学分工作,联系电话:86163824。
二.审验范围
符合2016年度职称评审条件且在单位推荐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 学分折算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登记继续教育学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269号)规定,自2016年起,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60分或全国通用标准的,一次性计算继续教育学时:A级计30学时,B级20学时,C级10学时。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的,每个模块一次性计5学时。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折算的继续教育学时,当年度有效。继续教育学时需要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按照《关于实施<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青人发〔2002〕19号)执行。
卫生(计生)审验2013年至2016年的材料(中级每年不低于20学分,高级每年不低于25学分);工程及其他系列审验2012年至2016年的材料(中级总计不低于80学分,高级总计不低于100学分)。
四、 携带材料
携带有效期内能够证明继续教育学分的相关原始材料。
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除提供电子版外,还须提供国内正规检索机构出具的中文检索证明。
五、 审验时间
各单位对所属单位晋升职称的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后(初级、中级、高级分别汇总),填写并打印《2016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汇总表》(见附件),携带《2016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汇总表》电子版(用Excel编辑汇总表存入U盘)于2016年9月14日前到区考试培训中心(水灵山路59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5楼人才服务大厅6号窗口,联系电话:85166766,联系人:许光)办理。
附件1:2016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汇总表
附件2:2016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
黄岛区考试培训中心
2016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