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黄岛区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备案的通知
各继续教育基地及各主管部门:
为做好2017年度黄岛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继续教育工作水平,根据上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和青岛市继续教育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备案及班次核准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计划备案
各继续教育基地及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要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实际需求,研究制定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填写“2017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备案表”(附件1)电子版,于2017年2月10日前由各单位汇总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黄岛区考试培训服务中心进行备案(jnrckspx@163.com)。
二、班次核准
拟举办培训班时,须在开班15个工作日前,填写“2017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班核准表”(附件2,简称核准表,打印时注意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黄岛区考试培训服务中心(水灵山路59号1号楼5楼人才大厅10号窗口)核准。
核准表中“主管部门意见”栏及以上信息要填写完整;“培训班课程表”必须填写班主任姓名及手机号,上课日期及时间若有调整时,务必在开班前3天通过电话告知黄岛区考试培训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5166766)以备检查。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备案及班次核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备案表中的“学习方式”统一填写“业余或脱产”,单位内训在“是否向社会公布”栏填写“否”。
(二)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备案工作,切实加强对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和服务。
(三)组织往年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作为一般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只能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并按规定进行项目计划备案和班次核准。
(四)未申报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计划、未经核准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的,不予登记认可继续教育学分(学时)。
附件:1.2017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备案表
2.正面+反面
黄岛区考试培训服务中心
2017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