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岛区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继续教育基地:
为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 2017年度我区继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教材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提升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胜任力和创新力,根据上级要求,确定黄岛区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简称公需科目)学习教材为:张书琴主编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胜任力与创新研究力》,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6年12月出版。
二、学习形式
根据我区专业技术人员较多,分布区域广的实际情况,2017年公需科目培训采取“自学”的形式。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指定教材完成学习培训后,统一参加各单位或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考试,考试试题由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简称市人社局专技处)负责提供,考试安排在今年第三季度举行,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或基地请于2017年3月17日前(双休日除外),将购买教材费用(28元/本,请自备零钱)及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花名册(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区考试培训服务中心(地址:水灵山路59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5楼大厅10号窗口,联系电话85166766,联系人:许光)。
(二)各单位或基地要切实加强对公需科目学习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保证学习培训效果,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用笔记本手写学习笔记(电脑打印或复印无效,一经查出将取消学习资格,不予登记学分),字数不低于5000字。
(三)今年第三季度,区考试培训服务中心发布公需科目考试通知后,各单位或基地按要求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由各单位或继续教育基地统一汇总整理,安排人员携带合格人员的以下材料:读书笔记、考试试卷(自行批卷打分)、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汇总表(附件2,需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等材料,到区考试培训服务中心确认办理继续教育学分。
本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结束后,学习培训材料完备有效且考试合格者,可登记继续教育10学分。对逾期不报、未按要求办理的将不予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联系电话:85166766 联系邮箱:jnrckspx@163.com
附件1: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花名册(模板)
附件2: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汇总表
黄岛区考试培训服务中心
2017年3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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