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2017年度建设工程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7年度建设工程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工作,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115号)、鲁建人字〔2017〕15号及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2017年度建设工程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审核部门
黄岛区考试培训中心负责黄岛区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分的初审和申报工作。
二.审验范围
符合2017年度职称评审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审验学分前需先到水灵山路59号便民服务中心2号楼4楼人社局专技科办理附件2《2017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的确认及盖章,单位没有相应岗位的将不予审验,联系电话85161632)
三、 学分折算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登记继续教育学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269号)规定,自2016年起,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60分或全国通用标准的,一次性计算继续教育学时:A级计30学时,B级20学时,C级10学时。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的,每个模块一次性计5学时。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折算的继续教育学时,当年度有效。继续教育学时需要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按照《关于实施<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青人发〔2002〕19号)执行。
建设工程系列审验2013年至2017年的材料,高级累计不低于100学分。
四、 携带材料
各单位对所属单位需要审验的继续教育学分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后集中办理。
1.携带有效期内能够证明继续教育学分的相关原始材料;
其中论文、代表性著作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每篇用A4纸打印并分别装订。
论文复印内容:
(1)封面页
(2)带有主办单位名称的目录页
(3)带有作者本人的目录页
(4)论文全文
(5)封底页
代表性著作复印内容:
(1)封面页
(2)编委会页
(3)目录页
(4)封底页
2.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除提供电子版外,还须提供国内正规检索机构出具的中文检索证明;
3.填写并打印附件1《2017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用Excel编辑汇总表)。
五、 审验时间、地点
各单位收齐本单位材料后于2017年7月28日前(双休日除外)到区考试培训中心(水灵山路59号便民服务中心1号楼5楼人才服务大厅10号窗口,联系电话:85166766,联系人:许光)办理学分审验。
附件1、2017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汇总表
附件2、2017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
黄岛区考试培训中心
2017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