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9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
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事局《关于公布2009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2009〕224号)要求,现将2009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www.rsks.sdrs.gov.cn/。
三、证书办理
1、办证时间:2009年11月16日-18日。
2、地点: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裙楼2楼6号窗口,联系电话:85166766)。
3、提交材料:准考证、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二寸照片各1张(一寸的贴在登记表照片处,二寸的办理证书用),填写《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附件2,可直接在青岛人事政务网http://www.qdpb.gov.cn/或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 “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打印使用)。
附件:
1、2009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资格考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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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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